档案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
目 录
一、档案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三、档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四、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五、档案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六、准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不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八、撤销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九、档案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
档案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事项:
档案名称: 档案数量: 起止年代:
档案内容:
档案转让方式: 出卖 转让 赠送 档案价值:
申请单位(个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单位(个人):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意见:
.申请单位 (盖章):
申 请 人 (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材料目录:
约定送达方式: 电子邮箱:
受理人员意见:
受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受理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事项:
接收地点:
接收时间:
接收材料目录:
1、
2、
3、
4、
申请人
接收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档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下列(补正)材料:
1、
2、
3、
4、
5、
6、
经审查,你所送的上述(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你向我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 种情形:
1、 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
2、 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3、 (其他不予受理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档案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所送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如下问题:
(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
请你依照(法律法规名称)第 条第 项第 款的规定,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准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人基本情况)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名称)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不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人基本情况)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具体理由见附页),根据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 依法向(行政复议名称)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撤销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当事人名称):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取得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存在以下问题: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超越法定职权;
3、违反法定程序;
4、你(单位)不具备申请资格;
5、你(单位)不符合法定条件;
6、你(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7、(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行政许可。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准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监督电话: 年 月 日
抄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行政机关)
不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人基本情况)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具体理由见附页),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