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档案局下发的《济南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全市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济档字〔2017〕22号)精神,县档案局制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都及时进行了自查,填写并报送了《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县档案局拟于2017年8月8日—10日对各单位的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未抽到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报送的《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上的风险隐患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档案的安全管理。对抽检的单位,检查组将根据平档发〔2017〕5号文件的要求,逐项予以检查,对仍然存在档案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档案安全风险告知书》,并对检查结果予以全县通报。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档案安全没有保证,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就无从谈起,一旦失责,必将会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隐患就是安全事故”的观念,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方面,要对本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进行认真整改;另一方面,要对检查组提出的档案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规定时限,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对收到《告知书》后,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或拒不按时整改,并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将依照《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30号令)和《济南市档案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济南市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件:《档案安全风险告知书》 平阴县档案局 2017年7月28日 档案安全风险告知书 | 被告知单位: | 安全隐患: | 整改建议: 请于 年 月 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发布告知单位:平阴县档案局 签发人: 年 月 日 | 被告知单位签收人: 联系电话: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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