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加强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 |
发布日期:2010-05-07 |
为加强政府机构改革中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档案工作,妥善处置政府机构改革部门的档案归属和流向,确保档案的完整齐全,日前,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范围,及时制定档案处置工作方案,统一布置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对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已列入进馆范围但未进馆的档案也做出了具体规定,对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单位的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强调指出,凡违反规定造成档案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见》印发后,县档案局(馆)随之正式启动了县人事局、劳动局等16个撤并部门的档案移交工作。 |
信息来源:平阴县档案局 | 信息编发:县政府办公室 | 本文已被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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